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365838.com、郑州市企业家协会是经郑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非营利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法人。
365838.com、郑州市企业家协会与郑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合署办公。
第二条 本会是郑州企业、企业家(雇主)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
本会代表企业、企业家(雇主)参加郑州市劳动部门、郑州市总工会和本会组成的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本章程所称的企业家(雇主)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企业家(雇主)守法、自律,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郑州市经济委员会,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郑州市民政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郑州市。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围绕维权、自律、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第七条 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企业、企业家(雇主)协调劳动关系;推动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和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第八条 根据授权,代表企业、企业家(雇主)参加郑州市劳动部门、郑州市总工会和本会组成的郑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和国际雇主组织有关活动,促进雇主工作逐步走向社会,维护雇主合法权益。
第九条 反映企业、企业家(雇主)的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制定与企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承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第十条 引导企业、企业家(雇主)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倡诚信经营,推动节能环保,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开展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研究,促进企业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十二条 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提供培训、咨询、信息、资质评价等智力服务,组织开展评价企业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雇主),积极向上推荐本市优秀企业、企业家(雇主)。
第十三条 开展与国内外企业团体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企业团体和企业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及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 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县(市)区企业家协会的建立并积极开展活动,联合全市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联合优势,促进相互合作。
第十五条 按照自立、自治、自养方针,加强本会工作机构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六条 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条件:
1、在郑州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全市性和行业性企业团体;
3、各县(市)区的企业团体及企业家有关社团组织;
4、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二)个人会员条件:
1、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在企业和经济研究领域有显著成绩者;
2、本会单位会员的现任领导;
3、非单位会员的企业家(雇主)。
第十七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四)向本会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并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信息、统计数据和其他资料,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遵守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理事会或执行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本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按期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