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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 原名为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企业管理现代化研究会),成立于1987年10月,是中国 企联的专业组织和分支机构。
  主要任务:
  ---团结和组织各界有志于企业管理现 代化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共同研究解决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坚持面向基层,为企业服务,同时承担有关领导机关委托的研 究任务或交办事项。
  ---总结交流和研究推广全国各地推行企业的管理现代化的 新经验,并通过对外交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
  ---有计划地开展科 研活动,包括组织带有超前性的(理论的政策的)专题研究和探讨企业管理现代化实践进程中迫切需要探讨解决的有关问题。
  ---组织论证、鉴定和推广企业管 理现代化成果,包括实际应用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承办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
  ---开展智力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进行管理现代化的设 计、研究与实践。
  ---开展有关普及现代化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包括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报告会或研究班,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现代化管理的信息、文献,编辑、出版有关书刊和资料。
  承办的成果审定工作:
  为了及时总结提高和推广企业创造的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企 业管理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与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国发〔1986〕59号文件)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国务院生产委员会于1990年决定建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 新成果(国家及)审定表彰制度。并于1992年成立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 果审定委员会,专门主办成果审定表彰工作,并委托中国企联管理现代化工作委 员会承办具体事务。这项工作先后由国家经委、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和生产委员会、经贸办、国家经贸委主管。
  1990年至1998年的前五届成果审定为两年一次,自1999年第六届起改为一年一次。每年6月至9月,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各 地方(省级)经贸委、企联(企协)及全国性行业协会、企业协会、部(局)主 管司局,负责推荐。截止2000年,已审定发布七届共290项国家级成果。这些成果 的审定、表彰和推广,对促进我国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现代化、激励企业进行管理的改革与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织机构:
  本会设委员若干名, 由有关方面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的负责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组成。任职期限为三年,可以连任。本会的委员应是热心致力于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事业,能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的实际工作并承担一定的任务,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且有较深造诣或丰富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专业水平的同志。
  本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数人。聘请顾问数人,在政策 、学术及有关专业方面帮助指导工业。采取全体委员会议或其他方式,讨论决定 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问题。
  本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数人,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本会支持、指导地区性、全国行业性以及企业的企业管理现代化研究团体的工作,并建立合作关系。根据需要选 定若干企业为联系企业,以便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并与该企业合作,开展有关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试点或示范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