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重要新闻
协会简介
智语共享
职业经理人
信誉认定
三方机制
会员特区
文件下载
联系我们
实时滚动新闻:
》7月2日第十五届“宇通社会开放日”活动
》2014年郑州市企业家活动日的通知
》郝建生就会刊发展提出要求
》世界各国2014年gdp排名
》美国敦促北京调整南中国海主权
》商丘市物流园区涉嫌圈占土地
》北京三队京临一组用汗水奏响春运序曲
您当前的位置:雇主工作
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时间:2014年06月06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
【字体:
大
中
小
】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相应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手续,如果企业对相关手续漠视或淡忘,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有的企业管理者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很有利,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就无法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实则不然,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多,不仅是劳动合同,如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以做人证据使用。一旦被认定企业与员工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如此一来,企业可谓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二、职工名册风险
企业在用工时,一定要建立职工名册,否则可能会受行政处罚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008年9月18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企业无论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要按要求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让员工在核实名册内容后签字确认,由企业人事部门保留劳动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据存档;
三、企业告知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由此可见,企业必须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劳动者无论是否提出知悉的要求,都不影响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企业如未尽告知义务,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所以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让员工签署一份告知书备案待用。
四、扣证或担保风险
有的企业为了更好控制员工,将员工的相关证件扣押,有的还让员工交押金作保证,这些行为实际上是对员工权利的侵害。《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不要从以上方面对员工进行制约。否则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作者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作者:刘永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我会邀专家解读“十二五”规划建议
最新文章
我市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金将大幅提高
中委两国最高领导人见证宇通客车签订大单
我会组织召开部分协会商会工作交流会议
2014全国企业家活动日郑州分会场活动举行
豫发置业董事长王建树发言
索凌电气董事长焦大宏发言
豫联能源董事长张洪恩
郑州众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丰年
员工“瞎忙”的四大原因解析及其***方法
2014中国行业协会发展论坛在京召开
推荐文章
我市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金将大幅提高
中委两国最高领导人见证宇通客车签订
我会组织召开部分协会商会工作交流会
2014全国企业家活动日郑州分会场活动
豫发置业董事长王建树发言
索凌电气董事长焦大宏发言
豫联能源董事长张洪恩
郑州众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丰年
员工“瞎忙”的四大原因解析及其***方
莫桑比克—斯威士兰贸易投资合作论坛
热门文章
2014全国企业家活动日郑州分会场活动
我会组织召开部分协会商会工作交流会
我市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金将大幅提高
中委两国最高领导人见证宇通客车签订
世界各国2014年gdp排名
郝建生会长调研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郑州日产豫见帅客0元免费抽
公司商务首选日产nv200
焦承尧获2014年全国优秀企业家
好想你枣业优惠活动正在进行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郑州企业协会
Copyright © 2014-2015 Powered by 3658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65838.com 电话:0371-66930016 67170207 豫ICP备08101441号